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
公告
万祥琴:
本院受理原告廖相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荻港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五日
承办法官:朱玉宝 电话:0553-7352426
邮寄样报地址: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荻港法庭
邮政编码:241201
来款方式:电汇
汇款单号码: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