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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皖0222民初2073号繁昌县精益轴承有限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日期:2019-06-26    作者:繁昌县法院    来源:繁昌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

(2019)皖0222民初2073号

繁昌县精益轴承有限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安徽繁昌新元建设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原告安徽繁昌新元建设有限公司起诉:1、判令被告立即归还原告代缴的电费人民币102309.84元及支付利息(自起诉之日始,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标准,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繁昌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杨良兵

联系电话:0553-7875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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