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昌区法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阳光司法 > 通知公告 > 执行

(2020)皖0222执29号徐秀葆申请执行佘之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送达公告

日期:2020-01-16    作者:繁昌县法院    来源:繁昌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皖0222执29号

佘之华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徐秀葆申请执行佘之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繁昌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皖0222民初1758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缴款通知书、执行裁定书,责令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依法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年月十六日

承办人:汪国强

联系电话:0553-7875742

主办单位: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马仁山路427号
皖ICP备110177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