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安徽省芜湖市部分行政区划调整,撤销繁昌县,设立芜湖市繁昌区,以原繁昌县的行政区域为繁昌区的行政区域。2020年9月21日,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挂牌。
原繁昌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7月,是宪法规定的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繁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繁昌区人民法院现设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行政审判庭(调解速裁庭)、执行局(执行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6个审判业务机构和政治部、综合办公室(司法警察大队)2个非审判业务机构,派出1个基层人民法庭——荻港人民法庭。
繁昌区人民法院位于繁昌城区之南,审判综合大楼背靠峨山,前临柯冲广场,自然环境优美,交通便捷。近年来,繁昌区人民法院在中共繁昌区委的领导、繁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上级法院的指导以及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发扬优良传统,勇于改革创新,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做好审判中心工作,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繁昌区人民法院组织沿革简史
建国后,繁昌县政权组织机构不断完善,1949年至1954年先后召开了十次“繁昌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1954年至1966年共召开六次“繁昌县人民代表大会”,1950年7月设立繁昌县人民法院,1951年8月设立繁昌县人民检察署。
1954年9月,宪法及有关组织法颁布后,法院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至此,法院不再为县政府工作部门。1968年6月,繁昌县革命委员会成立,取代县人民委员会,下设四大组,县人民法院、检察院由“人保组”取代,至1973年3月恢复县人民法院。1975年起,繁昌县第八、九、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孙进茹为法院院长。1976年5月县法院成立党组。198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47号文件下发后,法院院长升格为本级政府副职级别。2020年7月,繁昌县区划调整设立芜湖市繁昌区,2020年9月21日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挂牌。
历任院长及任职时间
滕在柏(1950.07-1952.08)
严继昌(1952.09-1956.01)
李洪德(1956.01-1959.04)
曹士德(1959.04-1965.08)
牛清珍(1965.09-1966.05)
任炳南(1966.05- )
孙进茹(1975.04-1990.02)
金友华(1990.03-1993.02)
朱 萍(1993.03-1998.02)
蒋宗寿(1998.03-2003.03)
张明仁(2003.04-2009.02)
高 凡(2009.03-2012.01)
谷慎余(2012.02-2017.02)
吕美满(2017.02-2021.08)
葛义俊(2021.08- )
资料来源:《中国共产党安徽省繁昌县组织史资料》及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