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于2019年2月2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高荣玉申请宣告高振失踪一案,申请人高荣玉称,其子高振于2016年1月份离家出走后杳无音信,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高振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高振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高振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高振情况,向本院报告。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
联系人:繁昌法院民一庭杨良兵
联系电话:0553-7875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