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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会议

日期:2019-04-17    作者:繁昌县法院    来源:繁昌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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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416下午,繁昌县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学习传达近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并就做好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以及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强调部署。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吕美满主持,该院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范涛带领大家学习两高、两部49日最新颁布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四个指导意见,为“涉黑涉恶”案件审判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问题指明方向;随后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文保传达了415日晚芜湖市中院召开的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精神,并就做好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工作作出安排:一是要对标对表,坚持问题导向,潜心聚力做好黑恶势力犯罪审判工作,相关案件审理应当适用新的指导意见;二是要加强财产刑的适用,对黑恶势力犯罪的被告人严格依法适用财产刑;三是审判业务部门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继续加强“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线索摸排工作,重点把握阅卷、提审、庭审和执行四个环节。

最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吕美满对院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性的认识再提高。各部门要尽快召开庭务会,专题布置扫黑除恶工作,将此次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个人;二是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部署的行动再迅速。把此次迎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与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起来,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从重从快审判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继续抓实线索摸排,逐步推进“十八大”以来案件线索摸排,做到细致、规范;三是要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的开展再扎实。“扫黑除恶”台账资料和司法建议工作要严格按要求扎实开展。除此之外,其他审判执行工作也要持之以恒地扎实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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