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繁昌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皖0222执恢62号
上海安彩玻璃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人安徽兆兴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上海安彩玻璃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繁昌县人民法院(2015)繁民二初字第0023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未按生效文书履行义务。经过网络查控,委托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线下调查,扣划了上海安彩玻璃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600元,并冻结了上海安彩玻璃有限公司银行存款账户,又经本院多次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并将上海安彩玻璃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上海安彩玻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建福、实际控制人吕江涛限制消费措施。本院征询了申请人的意见,申请人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故本院决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因用其他方法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皖0222执恢62号终本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承办人:周文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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