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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直击】520,想说爱你不容易

——繁昌法院发出2020年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日期:2020-05-20    作者:繁昌县法院    来源:繁昌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又逢一年一度的5月20日,加上今年又是2020年,为2020520,谐音“爱你爱你我爱你”,寓意特别的美好,今天结婚领证都排起了长队。但是在这甜蜜美好的520情人节里,繁昌法院发出了2020年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0年5月18日,申请人王某某(女)带着口罩、围着头巾来到法院大厅,向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表达了请求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情况;诉讼服务中心听说来由后,立即联系负责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民庭法官,民庭法官接手后,第一时间对原告进行了问话,在询问过程中,王某某揭开了头巾、口罩,可见其双眼眶青紫,脸部微肿,并瞬间哽咽哭泣,后经法官劝说,将她的遭遇一一说来。

1999年,王某某与其丈夫周某某结婚,婚后于2001年、2005年生育两个女儿,在生育大女儿时,周某某就曾对其进行家暴,但考虑到家庭和子女原因,就未提出离婚,之后周某某经常因琐事对其打骂,特别是语言威胁,一直到现在,王某某也不敢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自我保护。直到2020年3月份,周某某更是变本加厉,稍有不如意就对王某某进行威胁、辱骂,甚至用其娘家人的人身安全进行威胁。最近的一次即5月14日,王某某又被周某某打的左眼眶青紫、左脸肿胀,受伤严重,更是导致王某某经常性出现恍惚等情况。实在无法忍受的王某某在伤情有所缓解后,终于迈出了用法律保护自己的第一步,向法院提交了人身安全保护申请。

2020年5月20日,繁昌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王某某的申请理由符合法律规定,遂作出裁定,发出了繁昌法院2020年的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寄语:家庭暴力日益成为破坏家庭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家庭暴力对受害人产生的不仅仅是身体上的伤害,更是精神上的伤害。作为婚姻的一方当事人,特别是广大女性同胞,在面对家庭暴力时一定不能退缩,你越退缩,对方将更加肆无忌惮,甚至以家暴方式作为控制另一方的方式。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子女和特定家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是家庭暴力受害方的“护身符”。希望越来越多的家暴受害者能够勇敢的拿去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后,提醒广大即将结婚的男男女女,一定记住:结婚有风险,领证需谨慎;婚姻遇家暴,申请保护令。

(繁昌法院审管办  叶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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