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预算数 |
合计 |
54.5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9.5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4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45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4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县本级和外派法庭。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预算9.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市、县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45万元,2014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