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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昌县人民法院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日期:2014-09-01    作者:繁昌县人民法院办公室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一、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决 算 数

 

 94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9.5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84.5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5.4

       公务用车购置

39.1

 

二、201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繁昌县人民法院201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84.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3年繁昌县人民法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9.5万元。2013年繁昌县人民法院接待共108批次,889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同级法院及相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市委市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繁昌县县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180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4.5万元,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39.1万元,购置2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5.4万元,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财政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2013年,繁昌县人民法院及派出法庭共有车辆为16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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