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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求发展 公平正义铸党魂

日期:2015-09-02    作者:繁昌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创建党建特色品牌,其目的是紧紧围绕审判中心工作,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树立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我们要力争通过党建品牌的创建,贯彻“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的发展理念,努力把党组织建设成引领审判事业发展的先锋队,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法院各项工作新进步。为此,我院从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服务审判以下三个环节深入开展党建工作。

    一、不断加强思想建设

    党的十八大报告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明确为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这表明思想解放是推动各项事业取得新的胜利的重要保障,思想建设是党建工作的核心。为突显法院工作特色,我院从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创先争优活动和“双联系”工作三个方面勾画党建思想工作轨迹。

    1、学以致用,深入推进法院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为提升我院党组成员的知识结构和个人修养,增强法院党组织在司法审判、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能力,近年来,我院党组紧紧围绕提高思想政治素养和实践能力,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转变“型”式,理念推动。树立与时俱进、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由“阶段学习”向“终身学习”转变,由“拥有文凭”向“拥有能力”转变。每年年初,我院党组拟定4个学习计划,即: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支部和全体党员学习计划、全院干警学习计划和退休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要思想和理论,以提高党组成员的思想政治素养。院党组中心组平均每月集中学习1-2次,通过团队学习、相互促进,从而带动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积极性和工作创造性,把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成了学习优势和工作优势,并积极将学习优势充分发挥到审判工作实践中,努力提升司法能力。

    ——学以致用,活动拉动。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融入到法院工作中,积极探索与法院党组织工作特征相契合的学习形式和内容。我院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与全国法院系统开展的“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不断加强对审判工作规律与法院改革发展等方面的理性思考,准确地把握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增强全院干警的为民意识、提高能动司法的能力。如,我院在乡镇设立了六个便民联系点,帮助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矛盾纠纷。这项工作赋予了法官新的学习使命——在基层工作中重新定位和认识,学习如何指导基层调解组织调处民间纠纷。在“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不同的组织结构,开展与各单位组织结构相适应的法制宣传活动。

    通过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充分调动了我院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高了院党组的领导能力、司法能力和理论水平,为实践“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司法”三项重点工作提供了有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2、创先争优,积极打造先进法院集体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为塑造“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队伍,增强党员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我院紧密结合法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实际,确立了“能动司法创先进,科学发展争先锋”的活动主题,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立典型,用先锋模范所发挥的榜样力量凝聚全院上下的正能量,积极打造先进法院集体。

    ——“创先”:创建省内首家调解速裁机制。为适应新形势下社会发展对法院的新要求,积极参与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彰显公正与效率,2010年7月,我院在省内率先成立调解速裁庭,正式启动调解速裁机制。2011年4月,我院又被确立为最高人民法院小额速裁试点单位,在探索提升司法效率,降低司法成本上取得累累硕果。

    ——“争优”:以先锋模范为镜。为了以具体化、形象化的争创标准,可亲可近、可比可学的先进典型树立全院的榜样,县法院提出了在工作岗位上“争十优”,即:争当 “优秀法官”、“办案能手”、“执行能手”、“调解能手”、“保障能手”、“优秀司法警察”、“优秀书记员”、“优秀调研干部”、“精神文明先进个人”和“先进部门”。两年来,在“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中,涌现出了一批真实、感人的党员先锋模范,如调解速裁庭庭长耿群、执行庭副庭长朱玉宝同志等。

    由于出色的工作业绩,耿群同志曾获得省法院系统“执行工作先进工作者”、市法院系统“先进工作者”、市“综治工作先进个人”、县“三八红旗手”、县“综治工作先进个人”、县政法系统“十佳女警”、县法院“精神文明先进个人”等诸多荣誉称号。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耿群同志创造出一套自成系统的工作方法:一是全面了解案情,找准争议焦点,做好调解前的准备工作;二是区别不同案情,选准调解方向,有针对性地开展调解工作;三是创造调解氛围,把握调解速裁时机,灵活多样地开展工作。

    朱玉宝同志是法院执行庭的得力干将,他拥有精湛的法学功底和过硬的执行能力。曾连续多次获得省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颁发的“优秀法官”荣誉称号。他撰写的法学理论文章多次获得省市表彰。根据多年的执行经验,朱玉宝总结出一套攻克“骨头”案的执行方法:捕捉信息,寻找线索,在“骨头”里找肉,并运用法律知识,多角度梳理排查,寻找执行线索。

    3、司法为民,努力开展“双联系”工作:

    为深入贯彻群众路线,进一步增进党群、干群关系,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我院从审判工作大局出发,深入开展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工作,由党组书记、院长谷慎余和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长发带队,选出了15名同志为第一批“联系”干部,赴孙村镇枫墩村和金岭村开展联系基层、联系群众活动。

    联系干部们赴两村联系群众家庭进行集中走访、慰问与调研,详细察看联系户家庭厨房、卧室、卫生间,询问群众身体健康状况和生产生活难题。在得知群众生产生活难题后,联系干部们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协商,切实帮助村民解决实际问题。

    截至2013年9月,我院参加首批“双联系”工作的15名干部,进村入户走访146人次,切实为群众解决了生产生活难题,深刻践行了司法为民理念。我院还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在省市县各级媒体发表信息宣传报道50余篇,谷院长撰写的《开展双联系工作的几点感想》,在市、县先锋网刊载,并在市中级法院领导论坛交流发言,得到了县督察组的肯定。

    二、建立健全组织建设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战斗堡垒。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主力军的基层人民法院,党的组织建设是司法审判工作的重要保障,是关系到能否助力于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的关键。

    1、夯实基础,组织制度“很给力”

    ——健全党组织各项制度,不断加强班子建设。每月召开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民主交流会,会上,班子成员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相关问题和不足,积极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健全责任体系,明确党建工作职责,形成党建工作书记带头抓、分管领导配合抓、支部书记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通过系统明确的工作制度使领导班子思想上得到了提升、行动上更加协调,更好地带动了全院干警上下一心、共同发展。

    ——完善总支、支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总支、支部贴近群众、服务审判的职能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总支和支部委员会,听取大家的意见与建议,研究部署总支和支部工作;根据法院工作特征,完善党建工作开展机制,以业务联系程度为基础划分支部,为更好地开展支部活动、促进审判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2、永葆青春,党员队伍“有生机”

    为增强党的青春活力,永葆党的先进性,我院积极抓好党员队伍建设,不断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

    ——创新党员后备力量培养机制。党机关支部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慎重发展”的原则,建立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按培养计划,根据入党积极分子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积极有效地培训学习,使入党积极分子加深认识,引导他们以实际行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目前“80后”、“90后”入党积极分子文化程度高、思想活跃、接受能力和反应能力很强,但缺乏奉献精神,思想易受社会影响而波动,因此在培养上特别选择党性强、觉悟高的一名老同志和一名年轻的同志,注重积极的引导,使他们端正态度,自觉改造世界观。

    ——党员队伍不断壮大,为未来党建工作提供人才保障。近两年来,机关各支部经过全面严格的考察,发展了4名同志为预备党员,培养了5名入党积极分子。党员队伍已由原来的59人发展到66人,党员队伍的不断壮大为将来党建工作迈向新的台阶提供了优质的人才保障。

    3、脚踏实地,组织活动“接地气”

    为优化组织生活,提升法院党员队伍的归属感和凝聚力,我院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组织活动。除继续开展“五级书记带头大走访”和“千名干部下基层,排忧解难暖民心”活动,我院还深入展开“结对共建”和志愿服务活动。

    ——结对共建,共同提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统筹城乡党建工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法治社会,我院与平铺镇郭仁村达成帮扶共识,共同开展结对共建活动。一,我院帮助和指导郭仁村扎实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郭仁村村民也为我院审判等各项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二,我院领导班子成员结对帮扶郭仁村困难党员和群众,开展走访慰问,送温暖活动;三,我院在郭仁村设立法官便民联系点,提供司法便民、利民服务;四,利用重大节日期间互通情况、交流经验、联络感情,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志愿服务,共创文明。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一,交通文明劝导活动常态化,组织青年干警每周固定时间在县城主要交通道口劝导车辆、行人文明出行,为我县文明县城创建献策出力;二,关爱留守儿童,开展爱心助学活动。我院青年志愿者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到铁门村留守儿童“爱心驿站”为留守儿童辅导功课;部分青年志愿者还与“感恩中国”网站联系,自掏腰包购买衣物、书籍、文具等物品捐赠给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囊谦县某乡寄宿小学的学生们,向他们传递爱心与希望,受到了大众的广泛好评。三,积极参与义务献血活动。近五年来,我院先后有党员干部30余人参与无偿义务献血。

    三、以党建服务审判

    法院党建工作的目的是优化法院政法干警队伍,进而服务于审判事业这一大局,随着党建工作的纵向深入,我院政法干警队伍素质在不断提升,审判业务水平也得到增强,尤其在调解速裁庭工作和执行工作开展上取得了令人可喜的进步。

    ——创新机制,调解速裁工作显成效:繁昌法院调解速裁庭成立以来,本着和谐司法、司法为民的理念,已办结各类民商事案件942件,涉案标的金额8465万余元,占全院同期审结民事案件的21%。其中调解结案602件,经调解撤诉259件,调撤数量占全院民事案件调撤数的61.07%,调撤率达91%。且经调解结案的当事人无一反悔、无一上访。达到了止争息讼、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

    ——强化措施,执行效能稳步提升:推行执行案件分析会制度,执行局主要领导、执行骨干集体讨论疑难复杂案件,总结办案规律,完善执行方案,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建立涉及民生、人身损害类案件优先办理制度,展现执行人文关怀;执行联动机制稳步推进,执行线索悬赏机制也在探索研究过程中。党建工作提高了执行队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执行法官们在执行各个环节中更加讲究执行策略,灵活运用执行方法,提高了执行艺术和效能。

 

    我院审判等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果得到了上级机关的肯定和表扬。2011年,我院党机关支部获得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党组织”的荣誉称号;2009年至2013年连续五年法院党组织被县委及县委组织部评为“先进党组织”;我院曾连续3年被省高院评为“全省司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信息工作也受到县委、上级法院的表扬。今年以来,我院集体和个人获得过市中级人民法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近十余次表彰。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党建工作带动了法院干部队伍建设和各项业务工作的有力提升,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用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和人民利益,为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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