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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服务中心“专项工作”事迹材料

日期:2016-05-16    作者:繁昌县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打造服务平台 落实司法为民

——繁昌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专项工作”事迹材料

    诉讼服务中心是矛盾纠纷进入法院的第一道关口,也是人民群众感受司法印象、司法形象、司法权威的窗口。2015年,我院以司法为民、司法便民为宗旨,以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司法能力为手段,在原有立案大厅的基础上,建成了一个布局合理、功能齐全、便民高效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努力塑造文明、为民、公正、高效的“窗口”形象。

    一、优化中心功能区布局,完善硬件设施           

    改造后的诉讼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由原来的350平方米扩大至600平方米,设置“候访、立案、综合、调解、信访”五个相对独立的服务区域,发挥诉讼服务中心枢纽作用,整合多部门功能,将诉讼引导、立案受理、涉诉信访等业务纳入诉讼服务中心职能范围,构建以立案部门为主体、其他部门积极参与的一体化格局。

    悉心完善了各项便民设施,从细节上体现为民情怀。安装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除了基础的诉讼指导和引导配置、复印与传真等便民设施外,还在大厅设置了POS交费机、物品寄存处、网络电视、手机加油站、饮水机、雨伞架、老花镜、便民轮椅、医疗急救箱、书报架等一系列服务设施,力争做到在点滴中见真情。

    二、强化服务理念,完善工作方式

    中心全体人员本着对群众负责的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地接待每一位当事人和来访人员。坚持文明接访,彻底杜绝“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现象,对来访人员做到接待热心、回答诚心、解释耐心、宣传细心、服务放心,切实做到“一张笑脸相迎、一杯热茶暖心、一颗诚心待人、一流水平办事。”

    立案部门作为我院先进集体,2014年被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集体三等功,2015年更加全面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凡是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都有案必立、有诉必理,90%以上均能在15分钟内办理好立案手续。自今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度实施以来,我院共登记立案275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0.02%,有效地缓解了人民群众反映的“立案难”问题。

    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化解涉诉信访难题。一方面开展涉诉信访的源头治理工作,在诉讼服务窗口及时发现、化解和预防重大敏感案件;另一方面畅通群众的诉求渠道,在信访服务区设立了“院长接待室”和“远程视频接访室”,方便当事人反映情况、表达诉求。此外,我院自2013年起,结合全县信访接待和落实群众路线工作的要求,在繁昌县群众和社会工作部设立了信访巡回法庭,派专人到巡回法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接待工作,努力营造依法有序表达诉求的法治环境,不断推动涉诉信访工作良性发展。中心的“信访接待室”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文明接访室”,另被繁昌县委、县政府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三、落实便民举措,创新服务模式

    逐步完善导诉制度,设置导诉台,安排导诉员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和引导;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对追索抚养费、赡养费、赔偿金等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以及农民工、下岗职工等特殊诉讼群体,充分体现人文关怀,及时畅通司法救助渠道,依法办理诉讼费用的缓、减、免手续;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交通巡回法庭、信访巡回法庭的特色调解工作优势,大力开展诉前调解、立案调解等工作;加强诉调对接,促进案件合理分流。

    大力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开辟诉讼服务网、提供诉讼服务手机软件下载、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网上、掌上、线上诉讼服务。

    四、完善工作制度,加强监管力度

    制定了《文明接待制度》、《司法公开制度》、《首问负责制度》等制度,制成展板在大厅显著位置展示,既有利于服务人员自我督促,也方便群众监督;强化对于诉讼服务中心的监管力度,由立案部门负责人负责中心的日常工作,由院领导对中心的日常运转实行严格管理,负责协调、调度有关部门参与应对处理紧急事务,负责管理、考核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的专业化。

    诉讼服务工作处在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的第一线,也是人民群众了解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力、司法水平和司法形象的重要窗口。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将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效率与水平,充分发挥“一站式”诉讼服务功能,以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水平和质量,赢得群众的理解、信赖、认可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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