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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系法魂铸天平 公正司法终为民

日期:2017-12-14    作者:县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成为一名法律人是我的梦想,天遂人愿,我怀揣着法律的梦想走出象牙塔,大学毕业后参加了考试,有幸成为了法院系统的一员,怀着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开始了我的法院生涯,从穿上制服的那一刻起,我就与责任结下了不解之缘。在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庭,每天接触的都是遇到纠纷来寻求救济的普通老百姓,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就能深深的体会到人民法院中“人民”二字承载着多少厚重的寄托和殷切的期望,他们渴望在每一个案件中能够感受到公平正义。面对肩负重大使命的光荣,面对实现公平正义的责任,人民法院责无旁贷,法律人义不容辞。

    每次开庭,庄重的法庭,正义的法槌,无不昭示着法律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公平正义”是法庭恪守的司法理念。用“热情、爱心、真心、耐心”化解矛盾纠纷,是法庭一向秉承的服务理念。如果法院把案件处理得很公正公平,当事人都会满意,就是这样的一种感觉让法律人在其中找到了成就感。正如邹碧华法官所言“这是一种令人向往的感觉。在追求公正的过程中,找到一些东西,就是这种东西让我们慢慢地有了一种成就感,并为之不断地努力追求。”用自己的光和热为国家建设汇聚正能量,我们的一生才不会因为虚度年华而悔恨,不会因为碌碌无为而羞耻。

    如何让老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司法公正是我们需要深思的问题。一、追求信仰, 公平公正彰显法律精神。苏克拉底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作为法律人,只有胸怀对法律的崇敬之情,满揣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才能践行法律,传扬法律的精神,才能实现人民群众利益的最大化。然而信仰不是一句空话,更不是一座海市蜃楼,而是要求我们每一个法律人认真地对待每一个当事人,公正地处理每一起案件,认真的去履行自己的职责。二、不断学习,矢志不渝创新审判实践。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 新时期,在法治的道路上,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我们面临的不仅仅是机遇,更是挑战。然而,法治并不是一个可以宣告最终到达的目的地,需要不断的调整、创新和发展。如何解决案多人少问题?如何解决送达难、执行难问题?如何在审判实践中彻底地解决矛盾纠纷,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马背上的法庭审判员马锡五,法官妈妈陈燕萍,深入群众工作的人民法官郭祝山等等这些与人民群众同甘苦,心连心的平民法官,用实际行动展现了当代人民法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精神风貌,向我们证明了只有勤于学习、善于思考,不断创新审判模式,才能不断推动法治的进步。因此,我们既要搭建好学习平台,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不断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又要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创新审判理念,换取人民群众对审判事业满分的信心和满意。三、守住良知,全心全意践行司法为民。西方法律格言有云,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任何一部法律都有总则,这些总则都建立在良知的基础上,体现了一种公平、合理地处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基本理念。法律是良知的实体化,它诉诸理性,具备效率,有一套外部约束机制,然而正因为法律总是以理性的方式吸纳社会的复杂经验,也意味着法律不可能以良知的形式呈现。或许我们正困惑于赵作海案、彭宇案、小悦悦事件等,也为这些含冤者的忧郁而不平、为这些路人的冷漠而感伤、为法律存在的漏洞而叹息,但让我们值得欣慰的是有更多的人拒绝冷漠呼唤真爱、有更多的人守住了心底里的良知。作为一名法律人,我们深知,当良知道德不足以约束行为的时候,必须要用法律来捍卫正义,让法律更公平地解决矛盾。而对一名法律人来说,良知的更高层次就是恪守职业道德,就是真正做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就是恪尽职守、无怨无悔,用行动捍卫着法律的神圣尊严;就是始终守望心灵的承诺,始终追求司法为民的信念,始终以公正与正义勾勒为民情怀。

    从学习法律到成为一名法律人,努力为群众排难解纷,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审判事业,我将怀揣法律,秉持公平正义,铸起心中永恒的天平。(王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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