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收即结 效率优先
2016年,本院收到李小妹申请执行周作英机动车事故纠纷一案,执行员收案阅卷后正准备发出执行通知书时,申请人反映被执行人不是本地人,但在孙村打工,可能近日就走,执行员根据实际情况马上到现场一边发出执行通知书,一边提取被执行人的工资收入,在强大的执行威慑下,被执行人用从雇主那里现场结算了工资收入偿付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整个案件从收案到结案不超过60小时。
司法实践中,对于特殊情况需要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采取强制措施,否则案件将陷入僵局,本案中,执行员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现场同时采取执行措施,取得很好的效果。(汪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