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上午,繁昌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七起年近七旬的老人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并当庭作出判决,依法及时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董某某等七人受承包人曹某某的雇佣,为其承包的农田进行劳作,在工资结算时,曹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诿,拖欠农民工的工资,董某某等人多次上门催讨,也没有拿到自己的血汗钱。迫于无奈,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董某某等七人将曹某某告上法庭,请求曹某某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款。
案件审理过程中,由于曹某某未到庭应诉,电话又关机,无法取得联系,同时案件又涉及多名农民工的工资问题,法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当庭宣判:判决曹某某给付董某某等七人工资款计人民币72000元,此款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
这七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宣判,体现了人民法院建成群众心目中的“公平秤”,办案迅速,快审快结,真正做到了为人民司法,为百姓服务。(王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