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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山旅游实业公司破产清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

日期:2018-01-10    作者:民二庭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1月5日上午,芜湖市五华山旅游实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繁昌县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依法召开。此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为破产财产的顺利分配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16年6月5日,繁昌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五华山旅游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9月29日依法裁定宣告其破产,同年9月30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本次召开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中参会的债权人计76位,会议持续约两个小时。会议伊始,审判长孙武向各位债权人介绍了案件审理情况及本次债权人会议主席,在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下,会议各项议程有序进行。首先管理人围绕资产管理与处置、债权审查与核实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的拟定等方面向参会债权人作了工作报告;随后管理人提请参会债权人听取、审议关于核查债权的报告及审议、表决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因获得到会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而审议通过;最后,审判长对会议进行总结,并对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执行提出了几点具体要求。整场会议规范流畅,会场秩序井然。

为使得全体债权人获得公平、及时的清偿,防止债权的损失扩大,繁昌县人民法院在依法受理五华山旅游公司破产清算后,督促和指导管理人一方面迅速开展破产资产的处置工作,争取处置价格的最优化,在经过两次网络司法拍卖流拍后,通过变卖程序,最终以高于债权人委员会授权价格将五华山旅游公司资产出售,另一方面严格审慎地核查债权,在管理人初步审查意见的基础上,集中两个月时间通知所有申报人到场逐一核实,以便尽早进行破产财产的分配。(董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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