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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幅春联引起的官司

日期:2018-06-14    作者:荻港法庭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春联向来都是新春佳节最美好的注脚,然而陈某和李某由于一时的冲动,将这一本应是最美好的注脚变成了笼罩新春佳节的阴霾。

近日,荻港法庭审理了一起因春联引起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2018年春节前夕陈某在李某经营的地摊上购买春联,后以对方少给两幅春联为由找其理论。双方在理论过程中发生争吵,进而引发肢体冲突。李某先用手推了陈某,陈某还击过程中用塑料板凳砸到了李某的肩部,李某便用一根大理石条将陈某的头部打破。事发后繁昌县公安局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陈某作出罚款二百元的处罚。201854日,陈某起诉至本院要求李某赔偿其医药费等各项损失合计一万四万余元。在庭审过程中,双方情绪都较为激动,矛盾激烈。考虑到该案系因琐事引发,双方之间并无不可化解的矛盾。庭后,承办法官庭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首先,向原告阐述本起案件双方都有过错,而且依据法律规定其起诉的赔偿项目部分没有依据,以及数额过高。通过法官的释法说理,原告同意让步。之后,承办法官再单独做被告调解工作。经过反复几次调解,双方终于放下抵触心理。最后,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李某一次性给付李某赔偿款3500元。为了表示歉意和诚意李某在调解后的第二天亲自将赔偿款兑现,此案圆满化解。(荻港法庭 李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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