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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⑤】躲避执行 拘“你”没商量

日期:2022-06-30    作者:执行局    来源:繁昌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6月29日,繁昌区法院执行干警不顾高温酷热,辗转繁昌、铜陵、芜湖三地,终将一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被执行人马某某成功送拘。

 

被执行人陈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事故发生路段由北向南行驶,停车开车门时将同向行驶的受害人乐某某撞飞,导致其头部撞上路边的石碓,虽送医救治但仍抢救无效死亡。其后,乐某某的亲属将肇事司机陈某某、登记车主马某某、实际车主胡某某诉至我院,要求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经依法公开审理,判决马某某与胡某某在12万元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经移送进入执行程序,数轮网络查控皆未查控到可执行的财产,承办法官又多次前往三位被执行人家中,实地调查走访但被执行人马某某名下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车辆肇事致人当场死亡,作为车辆的登记车主,铜陵人马某某不仅未能尽到相应的监管责任,多年来还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相应的法律责任。

 


今年4月间,铜陵市爆发了严峻的疫情,全员实行核酸定期检测,考虑到这一情况,承办法官主动对接铜陵市有关部门,请求查询马某某的核酸检测信息,功夫不负有心人,信息显示马某某多次在铜官区一核酸点检测,经过层层摸排,终在6月28日晚间,确定了马某某现在的居住地址。原来,为了躲避执行的他长期在附近一小旅馆内蜗居。兵贵神速,29日早间,承办法官即带领两名法警立即赶往铜陵,果不其然,当干警到达时,马某某还在宾馆酣睡,面对干警的他很是错愕,“你们怎么知道我在这的”,自以为技艺高明的他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怎么会被干警发现。

人已顺利控制,几经释法明理,马某某并不感念执行干警的良苦用心,始终坚称没有能力还款,对于他的恶劣行为承办法官决定将其送拘。但接下来又面临新的问题,因为疫情影响,目前移送拘留必须要符合14日活动轨迹核查制度和收拘严格审批,为此,执行干警又前往繁昌多地调取材料,材料齐备后又迅速赶往芜湖进行送拘手续办理。经过一天的艰辛奔波,晚上七时许,芜湖市看守所同意收拘马某某,此时的他一改态度散漫,如同泄了气的皮球,不住的恳请承办法官放他一马,回去立刻筹钱。但司法权威岂容挑战,每个被执行人应当为自己的失信行为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开展以来,繁昌区法院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坚持“一把手”靠前指挥,坚持落实“六个一批”工作举措,坚持通过拘传、拘留、纳失限高等强制措施的组合施用,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满满的司法获得感,后续,我们将不断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以执行利剑为基础,打出专项行动的赫赫声威。(图文:张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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