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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⑥】夏季攻坚再亮剑,强制执行不手软

日期:2022-07-11    作者:执行局    来源:繁昌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为进一步扎实开展好“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据市中院统一行动部署,7月9日上午7时,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准时开展集中统一执行行动。今日行动亦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义俊亲自指挥,同时邀请了2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现场见证,行动收获良好成效。

 

2014年4月,申请执行人孙某某与被执行人刘某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约定将申请执行人名下一套门面房租赁给被执行人使用。2020年4月,被执行人因经营不善,未按合同约定给付租金及其他合同义务。申请执行人多次催要,被执行人拒绝给付,故成讼。2022年3月,本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被执行人给付租金、腾退房屋等义务。其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承办法官依法查控了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之财产,同时针对判决确定的腾退房屋、返回原物的义务,及时张贴腾空公告,要求被执行人主动搬离,但截至最后期限届满,被执行人始终不露面也不搬离,消极对抗法院执行,遂于今日上午依法对该门面房启动强制腾空程序。腾空全程由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义俊指挥作战,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文保从旁督导,执行干警有条不紊地进行物品清点、笔录制作、装车搬离,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过程规范有序。顺利完成腾空后,当场将房屋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被占用多年的房屋终于回归自己所有,申请执行人抑制不住的表示感谢。

 

葛义俊院长及案件承办法官向人代表、政协委员讲解行动内容

 

 

 

 

 

申请执行人李某某经朋友介绍,帮被执行人蒯某某装修新房,从开工到竣工为止,被执行人未支付一分钱,后申请执行人多次电话、微信索要装修款4600元,但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脱。经再三催要,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出具欠条一张,承诺于2022年1月1日前全部还钱。结果又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申请执行人无奈诉讼至本院,要求执行拖欠的装修款。有鉴于被执行人之前的拖欠行为,承办法官在接收案件后的第一时间即对其名下所有的银行、网络资金账户进行了查控,但只查控到了80余元,寄发传票等法律文书拒收,致电多次也是拒接、关机应对。对于这样拒不配合执行的行为,必须要通过强制措施予以惩戒。今日上午,执行干警清晨便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成功拘传到院。起先还不以为然的被执行人听到将要对其移送拘留后,连忙掏出手机要求找家里人凑钱还款。一个电话联系后,案款悉数到位,案件全部履行完毕。本能轻松了结非要通过这么大费周折后才愿意履行,对于蒯某某的行为,承办法官结案同时也给予了严肃的批评教育。

 

被执行人陈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事故发生路段由北向南行驶,停车开车门时将同向行驶的受害人乐某某撞飞,虽送医救治但仍抢救无效死亡。其后,乐某某的亲属将肇事司机陈某某、登记车主马某某、实际车主胡某某诉至我院,要求三人承担相应的责任。本院执行立案后,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线上及线下调查,但囿于三名被执行人或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或下落不明,本案实际执行到位标的与申请执行标的额相去甚远。今日,承办人告知申请人近日以来我院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听取当事人诉求,并就下一步如何执行方向给予回应。

 

执行局局长朱玉宝和案件承办人在院信访接待室就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接访

 

 

一起涉政府担保债权追偿权案件,经过前期评估,对于被执行人名下一宗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历经两次拍卖一次变卖均未成交,后以最后一次变卖价抵付于申请执行人。因该地块上尚有他人物品,承办法官今日上午前往土地所在处张贴腾空公告,要求物品所有人限期搬离。

 

 

 

自正式启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以来,繁昌区法院始终按照方案要求,坚持次次集中行动一把手均“挂帅又出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现场见证,始终围绕涉民生、涉民营、涉信访、涉金融等案件为重点,通过大胆施用拘传、拘留、纳失限高等强制措施,执结案件406件,执行到位1608.1万元,化解了长期信访案件6起,以实打实的行动为创优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平安繁昌、法治繁昌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图文:张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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