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繁昌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葛义俊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某抢劫一案。繁昌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谢谢以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某某因赌博缺钱,经过事先踩点,于2016年5月2日晚上22时许将路过的被害人潘某某绊倒,造成潘某某颈部、腹部受伤,被告人周某某最终抢走被害人潘某某挎包并逃走,之后将挎包内的现金3000余元拿走,将挎包及挎包内的手机、银行卡等物品丢弃。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手段截取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前,葛义俊院长与合议庭成员一起认真阅卷、熟悉案情,仔细查阅刑事相关法律规定,制作庭审提纲、归纳争议焦点,为保障公正高效的庭审作充分准备。
伴随着一声法槌落下,被告人周某某抢劫案正式开庭,院长葛义俊娴熟驾驭庭审活动,认真听取控辩双方在法庭调查阶段的意见后,总结出本案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在辩论阶段有针对性地发表辩论意见,整个庭审活动程序规范,重点突出。法庭进行两轮辩论,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该案将择日宣判。
近年来,繁昌区法院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充分发挥以上率下作用,通过院、庭长常态化办理复杂、疑难案件,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全面调动全院法官的办案积极性,在注重办案质量的同时大大提高办案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图文:崔月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