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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当场拿到调解书 耄耋老人笑了

日期:2022-08-29    作者:繁昌区法院    来源:繁昌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繁昌区法院荻港法庭在案件开庭审理前,成功、高效化解一起涉高龄老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被告各方达成约定期限、一次性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款的调解协议,受害老人当场拿到民事调解书的一刻,开心地笑了,对荻港法庭的高效司法服务连连称赞。

 

原告万某某与被告吕某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原告万某某受伤严重,其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该起事故被告吕某某负全部责任,原告万某某无责任。因二人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万某某将被告吕某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由于万某某系80岁高龄老人,生活困难,此次因交通事故受伤,出行需借助轮椅,且需要长期护理。承办法官从保护社会弱势群体角度出发,主动询问各方调解意向,并向万某某及家属释明该案法律关系、法律支持的赔偿项目、金额范围和调解的优势。原、被告各方均表示,相信法庭的公平公正,愿意在法庭的主持下进行调解,最终达成一次性支付交通事故赔偿款的调解协议。调解书当场制作并签发、送达,有效减少诉累,保证了赔偿款履行速度。

 

繁昌区法院荻港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着力增强涉社会弱势群众服务能力和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因案制宜做好调解工作,加大调解力度,力促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文: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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