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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改优促”作风建设】调解“无接触”,线上解纠纷

日期:2022-09-16    作者:荻港法庭    来源:繁昌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繁昌区法院荻港法庭通过“无接触式”诉讼服务方式,成功利用微信在线上调解一起涉民营企业的买卖合同纠纷,以切实工作成效助力辖区营商环境优化,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被告宁波某建材公司因其承包的某工程施工需要,而向原告芜湖某建材公司购买文化石,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原告依约向被告履行了交付货物义务,但被告却未按照约定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原告多次催要无果后,遂向繁昌区法院荻港法庭邮寄了起诉材料。

荻港法庭收到原告邮寄的材料后,经过审查发现双方相隔两省,如果采取传统的线下诉讼方式无疑会增加双方的诉讼成本,降低诉讼效率。于是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的同意后,决定采取线上“无接触式”的诉讼方式,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纠纷。经过承办法官与原、被告双方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了分期给付货款的协议,并在线上完成了调解协议的签字、确认。该起标的额达40万元的买卖合同纠纷就这样通过线上方式,仅用时一天就完成了立案、送达和调解。调解结束后,原告特意致电承办法官表达感谢:“叶法官,太感谢你们了,从案件材料邮寄到法庭,没想到我们半步未踏入法庭,案件就成功调解了。”

今年以来,繁昌区法院荻港法庭以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主动作为,积极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加大“为企业优环境”工作力度,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未进一扇门”便可得到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的司法服务。文: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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