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繁昌区法院一起长达十余年的陈年旧案,虽财产处置经历一波三折,但在执行法官的坚“执”到底下,终给该案画上圆满句号。
【案件来源】
时间追溯至2012年,被执行人陈某、李某夫妇与申请人毛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陈某、李某夫妇偿还毛某借款本金50万元及相应利息。
【执行过程】
案件生效后进入执行阶段,经执行法官多方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仅有乡镇的两套门面房可供执行,故决定启动拍卖程序。但奇怪的是,即使门面房被拍卖前法院接到多人咨询电话,拍卖日当天却无人报名,以流拍告终。
之后,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执行法官将上述门面房通过以物抵债的形式抵付给申请人毛某。但在房屋交接过程中,涉案门面房的“二房东”与承租人又上演了一出双簧戏,门面房之前流拍的原因也浮出水面。
原来,被执行人陈某父亲欠下许多外债,陈父去世后,涉案门面房由被执行人陈某、李某夫妇继承,但因种种因素,原陈父债权人没有起诉,加上陈某、李某长年在外地务工,故上述门面房由原陈父债权人以收租抵债的形式对外出租。经法院依法处置后,上述门面房被交付给申请人毛某,而毛某不同意继续出租给现在的承租人,所以承租人与“二房东”私下协商企图以“串供”延长租期。在执行法官第一次与各方谈话中,原门面房承租人提到已付一年租金,租期约定到2024年11月份止。在场的“二房东”附和确有此事,并表示同意将剩余租金退还给承租人。可当法官让承租人提供租赁合同及票据进行核实时,承租人却以找不到为由不提供相关材料。感觉其中可能存在猫腻,法官随即安排了第二次谈话,为加强心理威慑,特地将谈话地点约在当地派出所,并采取单独约谈的方式。约谈中,在严厉告知虚假陈述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后,法官巧妙追问各方,最终成功攻破“二房东”与承租人的心理防线,令其老实交代了事情原委。
原来,当初自法院启动拍卖程序之时起,承租人为保护自己利益,就未再与“二房东”续约和交纳租金,租期早在2022年8月底就已届满。至于流拍的原因,是因为“二房东”的家属放下“狠话”,导致意向竞买人担心有后顾之忧而放弃报名,导致最终流拍。但在此次约谈后,“二房东”和承租人均表示愿意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后续将竭力协助配合申请人毛某。申请人对执行法官坚持不懈的工作态度以及认真负责的办事风格表示肯定。
近年来,繁昌区法院始终坚持攻坚克难,恢复多起执行“陈年旧案”、“难啃骨头案”,用足用好执行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图文:毛明微 吴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