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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年】替父偿债扬孝道 10年陈案终化解

日期:2023-07-07    作者:执行局    来源:繁昌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法官,我父亲生活困难且有听力障碍,实在无力还款,他欠叔叔的钱,由我来还!”

7月6日上午,繁昌法院执行局接待室内发生了孝子替父还债的温馨一幕。被执行人朱某长子当场现金支付执行申请人2.8万元,替其父亲一次性还清所欠债务,一起历时10年的旧案,就此画上圆满的句号。

 

 

 

基本案情:

2013年,被执行人朱某忠以其次子办厂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其亲弟弟朱某昌借款10万元。后经朱某昌多次催要,朱某忠均表示无力归还,遂形成诉讼。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生效后朱某忠依旧未履行,后朱某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经查询,被执行人朱某忠名下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法官通过多次电话沟通、走访协调,终于让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被执行人朱某忠按照还款协议,陆续偿还了2.2万元。然而,随着年纪渐长,被执行人朱某忠出现听力障碍,生活负担也逐渐加重,其在农村的土地、农具等生产资料被申请人朱某昌长期占用为由拒绝继续履行偿还义务。

案件已历时10年,执行法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已年逾七十,被执行人确实生活困难,不适宜采取强制措施,于是尝试以亲情感化的方式办理此案件。由于朱某忠的次子办厂失败后长年联系不上,执行法官只好联系朱某忠的长子,向其讲述亲情的难能可贵,希望他能从父子、叔侄关系出发,代为履行后续款项,帮助修复已经破碎的兄弟关系。经过多次沟通协调,朱某忠的长子最终同意替父偿还案涉款项同时申请执行人朱某昌也愿意做出让步,双方最终一致同意以5万元解决此案。

 

 

 

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双方在法院接待室重新签订和解协议朱某忠的长子当场现金方式一次性缴清所有剩余款项。古稀老人朱某昌终于拿回历时十年的执行款,破裂的亲情也得以修复。图文:毛明微 吴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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