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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直击】“调”放在立案前 几通电话货款即到账

日期:2023-10-16    作者:荻港法庭    来源:繁昌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没想到还没立案,就收到了货款,诉前调解就是便民实惠。”近日,繁昌区法院荻港法庭立案前成功调解一起小额买卖合同纠纷案,经法庭工作人员电话调解,案件未立,货款已付,当事人对法庭为民解纷高效调解工作表示认和满意。

2020年4月,滕某向潘某供应衬板和方钢,并按照潘某指定的地点送货,合计产生货款3500元,潘某在销货清单上签字确认。经滕某多次向潘某索要货款未果,滕某遂一纸诉状递交法院。

荻港法庭干警审查发现该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涉案标的仅3500元为高效化解纠纷,减少诉讼成本,并未立即进行立案,而是致电欠款人潘某,提前进行诉前调解。在电话中,法庭干警不断向潘某释法明理,告知滕某对其货款主张有证据,同时对潘某强调诚信经营重要性经过耐心劝解,潘某态度从拒不承认认识滕某及欠付款项事实,转变为主动致电法庭恳请法庭不要立案,表示愿意履行。

了解潘某同意还款的意愿后,荻港法庭及时致电滕某告知调解进度滕某立刻折返回法庭,并通过微信潘某的货3500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滕某对法庭诉前快调、能动司法兑现权益举措连声称赞。

近年来,繁昌区法院荻港法庭始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将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切实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服务理念贯彻调解工作始终,强调从矛盾纠纷的源头,从小案、个案中,切实履行司法为民的责任与担当。文稿: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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