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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提升年】“党建+执行”持续发力中

——繁昌区法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
日期:2023-11-20    作者:执行局    来源:繁昌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为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及省高院“百日执行攻坚”专项行动重要决策部署,11月20日,根据市中院统一行动安排,繁昌区法院开展集中专项统一执行行动。行动以涉民生、涉企业等案件为重点,通过立足执行职能、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并在为民服务中着力提升做好群众工作的意识和能力,推深做实“党建+执行”工作机制。

能动司法 “活封”“活扣”助企纾困解难

 

 

 

芜湖某商贸有限公司因经营需要,租赁某新材料公司厂房进行生产,但因迟迟未按约定给付租金被诉至法院并被申请对该公司名下的机械设备、车辆等资产进行保全。经过调查,了解到公司目前尚在经营中,且因处于创业刚起步阶段,资金未及时回笼所以导致未能按期履行,而被保全的这批机械设备也是公司日常生产中必须要使用到的设备。考虑被执行人的积极协助完成查控的行为及在对案情进行综合考量后,执行法官决定对该批机械设备采取“活封”“活扣”措施,以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于其它非生产所需的车辆等资产则一一进行了现场查封。

 

四案并执  “血汗钱”纷纷得以兑现

 

 

 

被执行人罗某某分别雇佣了鲍某某等四名申请人为承包的工程项目装修,并两两间约定了工资标准。项目完成后,被执行人罗某某仅支付了其中一部分工资,剩余工资一直未予给付。鲍某某等四名申请人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罗某某支付剩余工资共计30000余元。考虑到四个案件被执行人主体相同,执行法官采取了并案执行的方式一方面,通过及时采取网络查控,共控制被执行人银行账户资金13000余元,另一方面多次拨打被执行人电话劝解主动履行,并告知如拒不履行可能会被追究的法律后果。几番晓以利弊,被执行人同意履行。今日,经过历时一上午的调解,被执行人罗某某与四名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同时承诺所有的款项将分两期全部履行完毕。

 

不懈追踪   “执行不能”案件终获突破

 

 

 

    被执行人黄某某因资金短缺向申请人借款人民币31500元,并约定每月向申请人还款人民币1000元,所有欠款2年还清,然而被执行人一直怠于履行还款义务。直到案件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也分文未还。案件承办人为此多次拨打被执行人电话,但皆无法取得联系。前后数次前往其家中查找,也未发现其踪迹,案件似乎就此陷入绝境。然而,考虑到申请人家庭困难情况,执行干警并未停止追索,经过前期调查、走访,又得知被执行人可能两处住址。今日行动,即对该两处住址进行线下查找,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某工厂找到正在做工的被执行人黄某某并拘传带回。在组织双方调解中,被执行人屡次三番表示没有能力归还,承办人遂向其出具调取的银行卡流水予以当场反驳,并再三告诫其如再不履行将依法采取强制拘留措施后,被执行人终于同意履行,并于今日付款5000元,余款将按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履行。

 

 

 

 

 

 

 

今日行动繁昌区法院另协助南陵法院完成线下物资查扣,对近日网拍拍出的车辆进行了实物交付此外,开展线下调查6次,促成其余3起案件达成和解。全体执行干警不畏艰辛、不辞辛苦,以“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的精神,推动了一件件疑难案件得到有效执结,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图文:张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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