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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破21号深远汽车运输公告之一

日期:2023-11-08    作者:繁昌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公告

 (2023)皖0211破21号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繁昌县支行的申请,于2023年10月31日裁定受理对繁昌县深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指令本院受理。本院于2023年11月8日经公开询价选定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担任芜湖市繁昌县代冲果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根据法发〔2020〕1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本案适用简化审理方式。

繁昌县深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该管理人[通讯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华仑外滩中心21 层北京盈科(芜湖)律师事务所;邮政编码:241000;联系电话:王少恒,13866370466;]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进行分配的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繁昌县深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繁昌县深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繁昌县深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繁昌县深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202312月8日16时30分在本院第一法庭召开请各债权人准时参加。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出席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八日

 

 

 

承办法官:潘捷            联系方式:7879079

 

主办单位: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马仁山路42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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