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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异地追薪愁奔忙 “云上”调解架桥梁

日期:2024-03-25    作者:荻港法庭    来源:繁昌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感谢你们的暖心服务,我跑了一趟就帮我解决了难题,给我们老百姓省了很多麻烦啊!

农民工讨薪难题总是引人关注,牵动人心。近日,繁昌法院荻港法庭在诉前通过线上云庭审系统成功调解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有效保障了农民工切身利益,得到当事人好评

2023年2月至7月,方某在陈某承包的荻港某建材公司从事机修工作。经结算,陈某拖欠方某劳动报酬12000元,后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双方虽达成协议,但陈某未按照协议约定向方某支付劳动报酬。方某多次向陈某讨要未果,转眼春节已过,无奈诉至法院荻港法庭,诉求判决陈某向其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

繁昌法院荻港法庭收到该案材料后通过阅卷了解案件基本情况第一时间尝试拨打陈某电话准备进行调解陈某的电话一直处于无法拨通的状态承办法官并未放弃,通过送达系统联系上了陈某的妻子,耐心沟通下其同意帮陈某接收材料并通知陈某及时联系法庭。之后经与陈某妻子多次电话沟通,3月20日下午,荻港法庭终于与陈某本人取得联系

经了解因为陈某做生意亏损,现在是在打工挣钱,工作的地方离法庭有170来回路途非常不便。考虑陈某的实际情况,本着为当事人提供便利的原则,荻港法庭立即与原告方某电话沟通征询其意见是否同意通过线上进行诉前调解方某当即提出疑问“诉前调解有法律效力吗?线上调解我连被告人都没见到,怎么调解,你们法院还是直接判吧”针对方某的顾虑,法庭告知其诉前调解减少提交证据、开庭的环节,解决纠纷的效率更高,并向其释明达成调解协议后会出具民事调解书,民事调解书同样具有执行力。最终,方某与陈某同意通过线上云庭审系统进行诉前调解,并于当日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约定分六期给付劳动报酬,并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给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至此,矛盾纠纷得到了快速解决方某也向法庭谢意

人民法庭是司法服务基层治理的最前沿,处于司法为民、矛盾化解第一线。繁昌法院荻港法庭始终坚持发挥前沿阵地作用灵活借助信息化手段打破空间阻碍,为当事人节约时间成本及诉讼成本,让群众“少跑腿”,努力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文稿: 王巧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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