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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皖0211民初454号安徽智链瑞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应诉材料送达公告

日期:2024-03-27    作者:繁昌区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2024)皖0211民初454号  

 

安徽智链瑞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我院受理原告安徽中商惠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安徽繁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清芝融金软件有限公司股东出资纠纷一案,2024年2月28日,被告安徽繁盛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追加你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原告安徽中商惠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起诉:1、判决被告一按照股东会决议约定履行货币出资义务1213万元;2、判令被告二按照股东会决议约定履行货币出资义务819万元;3、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材料、开庭传票、送达地址确认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日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3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联系人: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王有才

联系电话:0553-787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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