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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司法创优年】公正判决医疗纠纷 患者家属锦旗相赠表谢意

日期:2024-04-24    作者:民庭    来源:繁昌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感谢您的公证审判,让我风雨飘摇的家庭得到一丝温暖!真是人民法官为人民!”

4月19日上午,就在繁昌区人民法院的诉讼服务大厅里,一起医疗事故纠纷的当事人汪某,将一面写有“公正执法有效率  亲民廉洁高作风”的锦旗送给了该院民事审判庭的法官程敬虎以及书记员梁琪,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基本案情】

2016年6月,原告汪某某的母亲因怀孕40+6周入某医院待产,后生下原告该月下旬,汪某某出现抽搐、惊厥哭泣、面色发紫等症状,但某医院未进行相应的处置只是告知原告父亲让其将汪某某转上级医院治疗。同年7月,原告汪某某转入南京儿童医院住院治疗,医生诊断其为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新生儿窒息、新生儿颅内出血、脑瘫。2021年5月,该案经繁昌区法院审理后判决认定某医院对上述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对原告的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损失按75%的责任比例承担,该案业已生效。因当时伤残鉴定时机未到,2023年4月,原告汪某某再次将某医院诉至区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某医院赔偿伤残等各项损失共计280余万元。

案件审理初时,原告汪某某父母抵触情绪非常强烈,认为被告某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严重的医疗过错,从而导致其儿子脑瘫经康复治疗后,仍遗留有颅脑损伤,遗留器质性精神障碍,现如今日常生活有人帮助下进行。本是阳光灿烂的年纪,却因医疗过错损害导致不能食、不能言、不能行,长期卧床,需专人长期护理。作为父母,每当看到别的孩童嬉戏打闹,自己的孩子却要走上漫漫治疗路,内心的煎熬与痛苦无处宣泄。

案件受理后,案件承办人程法官仔细阅卷,认真梳理双方争议焦点案件细节认真听取双方辩论意见。同时,依法委托鉴定机构对原告汪某某的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进行鉴定经鉴定原告汪某某构成二级伤残同时确定了原告的护理期、营养期及护理依赖程度因为被告医院对应承担的过错责任不持异议,但对应赔偿的数额争议很大,特别是护理依赖标准程法官综合前案判决情况、本案的争议焦点,综合考量原告汪某某后续康复治疗方案、鉴定结论等事实基础上,最终判决某医院赔偿原告汪某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80余万元。虽原、被告双方对此均有异议、提出上诉,但二审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判决,程法官对此也及时对原告充分阐明法律规定和法理关系耐心释法答疑,最终帮助原告父母逐渐打开心结,接受了判决结果于是发生了上述一幕

医疗纠纷类案件一直被公认为审理难、判决难、服判难、上诉上访率高的案件。繁昌区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以能动司法、公正裁判最大限度发挥司法效能,切实践行司法为民,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认同感和获得感。(文稿:张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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