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繁昌区法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执行在线 > 执行动态

【执行动态】“罚款”+“拘留”,让逃避执行逃无可逃

日期:2024-05-14    作者:执行局    来源:繁昌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近日,繁昌法院开出2024年首份《罚款决定书》,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严厉打击。面对摆在面前的《拘留决定书》和《罚款决定书》,让一直把承诺当儿戏的被执行人不敢再戏言,被执行人张某某父亲代为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2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取得良好的法律震慑效果。

 

 

 

 

逃避执行

2023年,管某某诉张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经繁昌区法院审理,依法判决张某某支付管某某医疗费、误工费合计5000元另李某诉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张某某一次性归还5500元的调解协议上述两起案件生效后,张某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管某某、张某法院申请执行。

承诺后再次失信

两起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人多次拨打某某电话督促其履行法定还款义务,被执行人先以现状困难为由百般推脱,或称“我在筹钱,过几日再给”等一再拖延之后是拒接电话。2023年5月,执行干警上门查找,成功将被执行人张某某拘传到法院,在经过一番释法明理并严厉告知其拒绝执行的法律后果后,张某某当场支付2000元,并就剩余款项作出还款承诺。令人意外的是,张某某作出还款承诺后故伎重演,不仅拒接执行法院和申请执行人电话,还隐匿行踪玩起了“人间蒸发”。面对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执行法官果断对其采取失信惩戒措施,同时积极寻找其下落。

逃无可逃

5月6日,执行干警外出办案时,在某小区入口“巧遇”蹲在路边的被执行人张某某,成功将其再次拘传至法院。被带后,张某某仍以“要回去筹钱,下午就来法院”方法拖延执行。但鉴于张某某之前屡次失信和逃避执行的行为承办人依法果断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及罚款500元的处罚。并于当天下午即将其至市拘留所。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对张某某拘留的第二日,其父亲就主动到法代为支付了全部执行款至此,两起案件均顺利执结完毕

繁昌区法院始终坚持立足执行工作实际,用足用好司法强制措施,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严厉制裁、绝不手软一方面切实维护好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与司法权威。

 (图文:佘颖)

主办单位: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法院   地址:芜湖市繁昌区马仁山路427号
皖ICP备11017777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