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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直击】高薪兼职,在家可做?诈骗!

日期:2024-07-24    作者:刑庭    来源:繁昌区人民法院    阅读次数:    字体:[] [] []    保护视力色:       

远程办公,多端协作? 架设手机口、每小时两百?

是否心神俱动、心向往之了?

小心哦!你被诈骗分子盯上喽!

 

近日,繁昌区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判处被告人夏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判处被告人郦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

今年3月,夏某被网上一则“远程办公、每小时200元、小时结账”的广告吸引,发布者宣称仅需两部手机、下载app后拨通电话就可“发财”。夏某明知对方是诈骗分子,但仍禁不住金钱诱惑,将该“兼职”以每小时100元的价格“外包”给周、郦二人。周某欣然应邀从事该业务,郦某则如法炮制,以每小时50元的价格租用他人手机。当月,芜湖市居民柯某、广州市居民孙某分别接到周、郦二人来电,上当受骗,损失近15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夏某、郦某、周某三人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仍以架设“手机口”方式为诈骗分子提供语音中转,帮助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以诈骗共犯论处。结合被告人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故意犯罪前科等情况,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架设“手机口”,即行为人使用两部手机,一部通过app接通境外诈骗分子,另一部拨打国内受害人电话,通过数据线连接、免提外放等功能,从而诈骗分子隐藏自身联系方式、但又能与受害人直接通话。近年来,随着诈骗团伙向境外转移,提供“手机口”通讯传输、帮助实施诈骗犯罪的案件也大量出现。

在此,法官提醒,提高警惕,拒绝快钱诱惑,拒当诈骗工具人。(文稿:崔月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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